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,进一步完善机制、细化措施、压实责任,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、复工复学有序有效,特制定外国语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销假制度。
一、请假原则
加强疫情期间学生外出管理与监督,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,务必遵守“非必须不请假,未审批不离校”原则,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同时,学生临时性请假原则上一周请假不超过2次,如遇特殊情况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,由辅导员转交学办主任审批。
二、请销假流程
(一)请假
1、学生外出请假,需要提前一天进行线上申请。学生可在微信公众号“浙商大学生处”->“微应用”->“学生请假平台”处登录系统申请,并且填写详细信息。
2、学院辅导员每天集中性进行审批,并且根据同学们的请假理由决定是否批准。针对申请外出离校1天的同学,辅导员需要点对点进行联系,询问原因及掌握学生行踪轨迹。
3、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,则进行院内通报批评,如达到两次以上者,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。
(二)销假
1、请假学生须在回校后30分钟完成销假手续。
2、未按时回校,达1次辅导员口头批评教育,达2次需向学院提交书面检查,达3次及以上学院通报批评且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。
三、允许请假情况
1、因生病就医、入职体检、公务员培训等特殊情况的,可申请外出离校,且允许申请全天时间段。
2、购买日常必需品可申请外出离校,但不允许申请全天时间段。
3、外出聚餐、会友、游玩等娱乐活动请假一律不予批假。
外国语学院
2020年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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