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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各班级:
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,促进良好学风、班风、校风的形成,现将2018年度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内容:
1、非毕业班2018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;
2、先进个人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;
3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、能力突出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(含毕业班)、考研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(申请时间另行通知)评定;
4、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均在学生管理系统上操作,网址:http://xsc.zjgsu.edu.cn/stumng/
二、工作依据:
1、学生素质评价参照《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》【浙商大学[2015]214号】及《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》(201902);
2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、能力突出奖学金、专项奖学金、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《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》【浙商大学[2015]215号】、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及浙江工商大学各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;
3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《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【浙商大学[2015]218号】;
4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、专项奖学金、先进个人评选根据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文件要求,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外,需体测的其他学生均要求体测成绩达到良好(80分)及以上者,方可参加评优评奖。
三、工作进程安排
1、3月19日前完成综合素质测评、公示
1)3月14日前,学生完成在学生管理系统上完成申报品德记实、综合能力记实、品德素质自评、心理素质自评,操作办法见本通知中附件1,第10个模块素质评价;同时,将记实加分材料复印件交给班长。
2)3月14日前,学生互评代表(互评由辅导员发放权限)网上完成品德互评、心理互评,互评结束后,辅导员关闭权限;操作办法见附件1,第10个模块素质评价。
3)3月15日前,辅导员完成品德记实、综合能力记实审核、完成学生品德和心理素质评价、专业素质基本成绩、身体素质分数录入;
4)3月19前,辅导员完成学生素质评价数据公示,学生须在纸质稿上签名确认。
(系统里学生可查看本专业所有学生的记实申报情况,其他各项分数计算方法详见本通知中工作依据)。如有问题实名反馈,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;
2、4月12日前完成评奖评优、公示
1)3月22日前,学生网上申报各项评奖评优(先进个人、综合奖学金、能力突出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);同时上报各类纸质申报表。
2)3月26日前辅导员完成先进个人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能力突出奖学金的评审。
3)3月29日上报先进个人结果;
4)4月5日前辅导员完成单项奖学金的评审。
5)4月12日前学院完成各项评奖评优审核并公示。
6)4月12日前学院报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、能力突出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和发放金额统计(含毕业班)表。
5、4月份完成考研奖学金申报、审核;4月底完成考研奖学金的发放;
6、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奖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特别提醒
请每个学生在学生事务管理系统如实申报记实、填写两个自评及互评,严格按照规定时间(工作进程安排)申报荣誉和奖项,过时权限锁定,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五、材料准备及上交
1、综测加分相关证明统一交给各班班长;
2、先进个人、综合奖学金、能力突出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登记表(辅导员审批后,方可由系统导出),一式一份,班级收齐后统一上交;其中主要先进事迹处请全面概括评价期内思想、学习、工作等方面的优秀表 现,以第三人称写,不能简单罗列获奖奖项,内容须填不少于所填表格2/3处。
附件2: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(201902)
2019年3月8日
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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